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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修正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,自用住宅免稅擬大幅放寬,將取消「排富條款」(總價二千萬元以下免稅),亦即出售帝寶豪宅也可免稅;且適用對象不限一戶一屋者,多屋族實際居住的房屋可以免稅,但擬限一定期間內(初訂十二年)僅能適用一次,避免自用住宅短期炒作卻課不到稅。

財政部上月底向行政院報告房地合一稅制,由累進稅率最高四十五%改為單一稅率十七%;並訂「日出條款」,適用範圍僅限新制施行前五年取得的房地;僅有一戶自用住宅、出售金額二千萬元以下免稅;且持有二年以上按年數減徵,持有二十年最高可減徵八成。

不過,行政院認為,很多民眾除了在都會區置產,鄉下的老房子可能也有持分,自用住宅免稅限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一戶房屋者,規定太嚴,也不符合國情。因此,財政部擬放寬名下有多戶房屋者,其實際居住的房屋出售時,也可適用免稅。( 這他媽的暗門巧門,又是奸人在替豪宅開洞)

多屋族也適用免稅

另外,自用住宅出售金額二千萬元以下才能免稅,行政院也有意見,認為中南部房屋大多能適用免稅,但雙北市的房屋大多在二千萬元以上,屆時將只有雙北市的房屋被課稅,相當不公平。因此,財政部擬取消二千萬元的「排富門檻」,換句話說,出售帝寶豪宅,只要符合相關條件,也可適用免稅。

然而,為避免投資客利用自用住宅短期炒作,財政部擬限制自用住宅免稅的適用次數,一定期間內只能適用一次免稅;考量土增稅申報案件平均持有年數為十二年,可能訂為同一戶十二年僅能適用一次自用住宅免稅優惠。( 同一戶應該改為同一人,而且任何時間每人只可擁有一戶自用住宅, 不論地點免稅;不被登記為自用住宅者, 買賣都應用投資用住宅扣稅)

據了解,財政部最快本週公布房地合一稅制修正方案,除了大幅放寬自用住宅免稅規定,單一稅率十七%及「日出條款」將維持不變;但持有未滿二年將加重課稅,稅率可能提高至二十%或三十%,做為不動產奢侈稅退場的配套,以回應外界對於「炒房減稅」的質疑。

Remark : 財政部一定要按人逐人登記,這樣才不會有法律模糊地帶,又讓有能力打官司的人用模糊地帶投資炒房逃稅。台灣這個政府最讓人受不了就是想從"交易戶"上去做登記,老是想偷懶,奸商偏偏很會找漏洞。還有豪宅本就該扣重稅,為什麼要獎勵奢華呢 ? 雙北市的房屋大多在二千萬元以上,這是實情而且只有雙北市的房屋被課稅相當不公平,這說得過去; 但超過百坪的上億豪宅不該被鼓勵,這個方向該被扣豪宅交易稅, 台灣這該小島,2 千萬的人口,如何防止財大氣粗的奸商占山占林是人民睜大眼睛在看,馬英九還沒安全下庄,真正的奸魔奸商又在財政部官員後面指點, 全民眼睛別看漏 ! 連戰和連勝文再高也沒必要床是一般人的四倍大,如願顧及社會觀感,最好把豪宅拆到百坪以下;豪宅區有豪宅區的游泳池即可,私人游泳池應該課重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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